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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部门三级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现对部门三级内设机构设置及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部门三级内设机构设置工作时间

116日前,各部门根据学校的设置要求,提出本部门的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含名称、工作内容、聘用条件、是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要求、内设机构人员数等),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须经分管领导同意,表格见附件1

2111日前,人事处审核,并提交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定。

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工作时间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聘任仅在本部门事业编制管理和其他专技人员范围内开展。程序如下:

1112-15日,各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公布三级内设机构及聘用条件。应聘人员填写《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应聘申请表》,表格见附件2

2116-18日,部门经党政联席会或党政班子充分讨论,确定拟聘任人选,在本部门公示2天,并报人事处。

31月底,人事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具体设置要求见学校发文,请在规定时间截点前将表格送交人事处 周磊(浦东校区行政楼50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zhoulei@lixin.edu.cn

附件1、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申报表

附件2、部门三级机构负责人应聘申请表

人事处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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