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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人才服务项目的须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1.材料要求:落户申报要求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应为不大于2MPDF格式文件,证件照不大于50KJPG格式(可提前发给第三方预审)。

2.学校联系人:宋宇18930368720;金骋18901782937,办理事项:国内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   

第三方联系人:崔雅婧17740892415(微信同号),办理事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新办/续办;钮依微13818976934(微信同号),办理事项:留学生、两地分居、人才引进等落户事宜。

3.办理时间、地点:周三(单周)上川路校区行政楼408室,周三(双周)文翔路校区教师事务服务中心,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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