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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招聘(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3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2026年度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现将报送2026年度各类人员招聘(引进)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招聘(引进)人员类别

高层次人才、常任轨教师、骨干教师、学生专职辅导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定各类人员招聘(引进)计划的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常任轨教师、骨干教师

1.各单位需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以及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全面论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用人需求计划。

2.招聘(引进)人员的学科专业等要求应当明确、规范,招聘(引进)人员专业需与本次计划申报专业相符,采用一级学科申报进人计划的,一旦确定,则不予更改。

3.要明确学科、专业要求,以确保有针对性地选人;要兼顾学缘结构、年龄及业绩等相关要求,并兼顾做好实务型教师的招聘工作。

4.制定招聘(引进)计划时,要结合一流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生师比、专业调整、教学任务等方面,认真拟定各类人才引进标准,严把质量关。其中年平均课时数等教学数据经人事处汇总、教务处核实后,将作为核定招聘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学生专职辅导员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做好学生专职辅导员的引进计划。

(三)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校内、校外招聘均需申报招聘计划。结合学校现岗位情况,从严控制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对外招聘计划,对专业要求宽泛的通用型岗位可申请校内招聘,确因对专业和从业资格要求较高、校内招聘无法匹配的岗位可申请对外招聘(人才派遣)。

三、工作要求

对于上述要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做好进人的相关条件审查及计划制定。一旦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则无法通过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保局新进人员录用备案审核。因此,学校人事处将严格对照各单位报送计划接收拟引进人员材料。

2026年度人员招聘(引进)计划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保局审核,通过后进行招聘(引进)。

2025年度经学校批准录用但未在20251231日前签订合同的人员,须纳入2026年度招聘计划,并在备注注明。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511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站内信报送,名称为部门+2026招聘计划申报,纸质版同时提交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3办公室。其中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充分论证后汇总报人事处。

联系人:蒋理想           联系电话:68681361


附表一: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申报表

附表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度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申报表

附表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6年度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


人事处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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