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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任轨教师中期考核及师资研究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才招聘管理与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19]号文)中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现开展对师资研究员聘期考核及常任轨中期考核,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1)符合中期考核的“常任轨”教师;

(2)聘期届满和申请延期考核的师资研究员。

二、提交材料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常任轨/师资研究员中期/聘期考核表;

(2)个人最新简历,清楚表明在匿名评审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已被接受发表的论文,著作的章节,注释及评论;

(3)所有供考核的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佐证材料

三、考核流程与时间安排

(1)5月10日—5月25日  个人向院系提交考核表及相关材料

(2)5月26日—6月5日   学院初审并提出考核初审意见

 (3) 6月6日            学院通过OA提交职能部门审核及上报学校审批

本次考核关系到师资研究员及常任轨后续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考核。

联系人:张琼                联系电话:68681361

附件一:常任轨及师资员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二:常任轨(师资研究员)中期/聘期考核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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