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部门)限报1人。

二、申报对象

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宝钢优秀教师奖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宣传、选拔工作。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部门)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推荐报告、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1000字以内,不要按第一人称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一份。

2电子材料: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615日(周五)1200前,受理地点:浦东校区行政楼510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报送不受理。

联系人:刘隽;电话:021-50218201;邮箱:junliu@lixin.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64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