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精神,拟对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尚未验收结项的浦江项目进行验收和清理。
具体要求:
一、填写《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执行情况表》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验收备案表》,各一式3份,其中1份是原件;最终成果2套(其中论文可提交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版权页等);
二、如本次未能如期递交验收材料,需提交延期申请一式2份,其中1份是原件;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junliu@lixin.edu.cn,纸质材料于9月14日下午4点前由所在二级单位交人事处师资科。
上述事宜联系人:刘隽
人事处
2018.7.6
附件:
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验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