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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8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2018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学校在编在岗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含参照编制内管理的人才派遣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校(院)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二)当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接受申报。

二、报送要求

(一)凡申报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均应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立信金融人〔201856号)所规定高级职务的各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三、时间安排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安排,详见附件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小组于2019112,将《推荐申报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汇总表》(一份)和申报人完整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浦东校区行政楼510室)。

联 系 人: 于跃、   蔡靖婧

联系电话:5021811750218201

特此通知。

 

 

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1227日   

 

附件一:《2018年度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高级职务评议材料报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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