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人才招聘与聘任
师资培养
专业技术聘任
薪酬管理
晋升与考核
退休工作
政策制度
服务指南
相关下载
人才招聘与聘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人才招聘与聘任
> 正文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10-15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关于印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退休教职工管理办法
立信聚才•职引未来——立信人事处参与博士、博士后人才全国巡回招聘会(上海站)成果...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流程(因私)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