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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教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0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3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教职工培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2.国内访问学者计划;

3.产学研践习计划;    

4.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

5.学历学位进修;

6.其他短期岗位培训(指医护人员等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含教师、辅导员的短期岗位培训)。

二、培训形式

按照培训类型的不同,可将培训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非脱产培训。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党政联席会审议。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形成推荐人员名单。

3.提交材料。各单位根据推荐人员名单填写培训计划一览表报人事处。

四、相关要求

1.2017年起学校各类培训计划的实施与管理都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办法》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每个单位的各类培训进修教师(含非脱产)总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数的20%;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脱产培训教师人数同一学期不得超过该学科专业教师数的15%

2.除国外访学、国内访学外,各类培训的单位一般为上海市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222日前,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教职工培训计划一览表》(纸质版)提交到浦东校区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ty@lixin.edu.cn

联系人:唐堰50218201

附件: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办法

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教职工培训计划一览表

 

人事处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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