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2015年本部专项经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7〕23号)规定,现开展我校2015年“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和“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
入选市教委2015年“领军人才建设项目”(东方学者、青年东方学者)和“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
提交材料 |
时间要求及联系人 |
领军人才建设项目(东方学者、青年东方学者) |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5年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明细汇总表(见附件4) |
3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浦东校区行政楼508,电子材料发送至zhangq@sfu.edu.cn 联系人:张琼68681361 |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5年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明细汇总表(见附件4) 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题报告》(附件5) 4.《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附件6) 5.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7 |
3月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浦东校区行政楼510,电子材料发送至ty@lixin.edu.cn; 4月30日前将附件5-7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浦东校区行政楼510,电子材料发送至ty@lixin.edu.cn 联系人:唐堰 50218201 |
附件:
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5年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结项明细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