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加强绩效工资规范管理的办法》,现将2018年绩效工资津补贴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二级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基本原则
1.在2017年各类津补贴项目的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项目。
2.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突破2017年的发放总额。
二、申报的主要内容
1.2018年本单位(部门)拟发放的津补贴项目。
2.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放依据、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发放范围、资金来源等。
各单位填写申报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交浦东校区行政楼507办公室孙婧,电子版通过OA发站内信孙婧。
三、审核程序
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小组对于各单位的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校长办公会确定各类津补贴项目和核拨金额。
人事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