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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项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6    作者:周磊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实施意见》(立信人〔20128号)和《上海金融学院选拨“上海高校选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金院〔200978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项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2016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见附件2

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照模板以论文形式装订),见附件3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材料一份,材料清单见附件4;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时间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5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浦东校区行政楼510),电子材料发送至ty@lixin.edu.cn

联系人:唐堰电话:50218201

人事处

2018411


附件1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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