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实施意见》(立信人〔2012〕8号)和《上海金融学院选拨“上海高校选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金院〔2009〕78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项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2016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见附件2; 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照模板以论文形式装订),见附件3;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材料一份,材料清单见附件4;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三、时间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5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浦东校区行政楼510),电子材料发送至ty@lixin.edu.cn。 联系人:唐堰电话:50218201
人事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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