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根据《关于开展第九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开展第九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相关文件及资料。详见附件,也可登录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二、被推荐人基本要求。被推荐人应为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同胞)并在本市工作满一年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材料填报。学校各二级学院申报人与5月8日前填写包括《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2)、《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3)和有关证明材料。请于2018年5月8日16:00前将《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1份、《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10份和有关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隽,联系电话:50218201。
四、材料提交。学校于2018年5月8-20日组织审核通过的申报人上传推荐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如在网络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方。联系人:邬疆,联系电话:53822040-46040、18917706582。网上报送成功后使用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