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新进教研人员聘期届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对新进校教研人员进行聘期届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进校受聘至学校教学科研岗位,聘期届满普通专任教师。

二、考核日程及安排

1202617日—2026228日各单位组织动员,所有待考核人员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简称《考核表》),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所在单位(部门)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评价,党政联席会提出考核初步意见,通过OA平台提交人事处。

220263月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审核,报学校。

320263月底学校审定,确定考核结果。

三、提交材料

1、正文请示:一单位(部门)一请示,例如:关于XXXX同志聘期考核合格的请示。

2、附件

1)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

3)工作小结;

4)两年科研任务考核已审批通过的OA截图。

个别新进教师未按时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延期的,应在规定的聘期考核时间前先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考核(一人一请示,参照教学科研考核文本要求)。

四、考核等级确定及使用

1、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完成聘期考核各项任务为考核合格。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未完成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③聘期内出现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④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的依据。

联系人:蒋理想 联系电话:18021098269

附件一:考核人员一览表(聘期考核)

附件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2617

附件1:考核人员一览表(聘期考核)

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表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