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对新进校教研人员进行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校满两年的教研人员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2月28日前
所有待考核对象根据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新进人员教学、科研任务书》填写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并总结进校来的工作等情况撰写工作小结(2000字以上,含经费使用情况);
(二)3月20日前
用人单位通过相关程序在OA平台向学校提交所有待考核对象相关材料和评价意见;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照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进行审核和评价,并签署意见。
三、提交材料
(一)正文请示
一人一请示,标题:关于XX学院XX同志教学科研任务考核的请示。
(二)附件
1.《新进人员教学、科研任务书》;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
3.工作小结;
4.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
5.相关支撑材料。
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如需申请延期的,要求二级教研单位提交具体帮扶措施。教学科研任务按期考核及其结果与约定待遇的发放密切相关。
联系人:蒋理想 联系电话:18021098269
附件:1.考核人员一览表(教研任务考核)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
人事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