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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进教研人员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作者:人事处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对新进校教研人员进行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校满两年的教研人员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228日前

所有待考核对象根据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新进人员教学、科研任务书》填写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并总结进校来的工作等情况撰写工作小结(2000字以上,含经费使用情况);

(二)320日前

用人单位通过相关程序在OA平台向学校提交所有待考核对象相关材料和评价意见;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照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进行审核和评价,并签署意见。

三、提交材料

(一)正文请示

一人一请示,标题:关于XX学院XX同志教学科研任务考核的请示。

(二)附件

1.《新进人员教学、科研任务书》;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

3.工作小结;

4.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

5.相关支撑材料。

教学科研任务考核如需申请延期的,要求二级教研单位提交具体帮扶措施。教学科研任务按期考核及其结果与约定待遇的发放密切相关。

联系人:蒋理想   联系电话:18021098269

附件:1.考核人员一览表(教研任务考核)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

人事处

202617

附件1:考核人员一览表(教研任务考核)

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进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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